省纪委: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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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印发通知要求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
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4年12月29日,省纪委印发《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根据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现就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各项制度规定,严格财经纪律,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聚餐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台历、挂历及烟酒、土特产、花卉、纪念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不得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不得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晚会。
二、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借培训中心、内部食堂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下属单位或其他企事业单位。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四风”不发散,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对年底突击花钱和“节日腐败”等违规违纪行为一律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结合开展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专项治理,加强明察暗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查快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对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以致管辖范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对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压制不查、袒护包庇甚至干预案件查处工作的,要严肃追究其主体责任;对纪委(纪检组)协助党委(党组)监督工作不力,致使管辖范围发生严重违纪违规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监督检查不严,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查、追责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其监督责任。对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要畅通监督渠道,公开举报信息,充分发挥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作用。打铁还需自身硬。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从自身做起,从严要求自己,做遵纪守法的表率。
贵州省纪委监察厅举报电话:0851-12388;举报网站:guizhou.12388.gov.cn/jubao;举报信箱:贵州省纪委信访室(监察厅举报中心)。
同时,省纪委发出《关于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全文如下:
2015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深入开展,现对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予以通报。
习水县安监局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10月,习水县安监局党组成员、习水县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郑乔生带队赴黑龙江省鸡西市、鹤岗市考察学习。其间,郑乔生等10人参观鹤岗市旅游景点,并到镜泊湖、兴凯湖等游览,报销相关费用2.6万元。2013年11月,习水县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冉隆涛带领8人赴广东省考察学习结束后,到珠海市区、虎门销烟遗址、深圳世界之窗、海南三亚等地旅游,报销相关费用3.8万元。经习水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郑乔生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冉隆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相关人员退赔公款旅游费用。
安顺市人防办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旅游、公款购买月饼等问题。2010年至2013年,安顺市人防办以工会活动、加班补助、节日慰问费等名义发放补贴共计11.2万余元。2013年3月、7月,安顺市人防办主任李廷坤等人借外出接车、开会的机会,分别绕道浙江、内蒙古旅游,花费公款1.1万余元。2013年9月18日,该办组织“9·18”警报试鸣演习,购买40盒月饼分发给参加活动的相关单位和市人防办部分人员。安顺市委免去李廷坤职务,安顺市纪委给予李廷坤党内警告处分。
铜仁市碧江区农村公路管理局违规发放奖金补贴购物卡问题。2013年1月至9月,碧江区农村公路管理局(原碧江区公路管理所)局长安建康两次召开班子会研究,并报经碧江区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田光权同意,采取与工程承包商签订虚假工程合同的方式虚列支出套取资金,发放单位职工春节年终奖金6.76万元、中秋节超市购物卡3.6万元。2014年1月至5月,虚列工程支出、向工程承包商借款发放单位职工春节年终奖6.25万元、半年检查费和生活补助费1.8万元。经碧江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安建康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给予负有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管不力的碧江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田光权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分别给予碧江区农村公路管理局副局长刘英、张勤党内警告处分。对违规发放的资金全部予以收缴。
黔西南州义龙新区龙广镇计生办违规购买购物卡问题。2013年9月至2014年7月期间,龙广镇计生办购买购物卡2万元,采购烟酒等物品用于迎接计生检查,并以办公用品名义开具发票报销。经义龙新区纪工委研究决定,给予龙广镇原党委书记吴贵平党内警告处分。
毕节市七星关区工能局公款宴请问题。2013年12月2日,七星关区工能局原常务副局长傅绍友一行在贵阳宴请有关单位人员,报销费用1916元。经七星关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傅绍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七星关区工能局党组书记、局长吴丰柏党内警告处分,责成相关人员退赔费用。七星关区政府免去傅绍友常务副局长职务。
清镇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稽查队负责人赵晨收受节礼问题。赵晨在任清镇市道路运输管理所(局)维修办负责人期间,分别于2012年中秋节、2013年春节和中秋节、2014年春节,收受清镇市汽车维修中心负责人“过节费”共计4000元。清镇市交通局党委给予赵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独山县工商联党组成员、秘书长吴世标操办“乔迁酒”收受礼金问题。2014年2月16日,吴世标以乔迁名义违规操办酒宴,并邀请了部分服务对象,违规收受礼金4400元。独山县纪委给予吴世标党内警告处分。
天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杨润操办“乔迁酒”收受礼金问题。2014年8月13日,杨润以乔迁新居为名,操办酒席并设立“收礼处”,收受礼金21888元。天柱县纪委给予杨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实施两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要求,改进作风总体上是好的,大多数党员干部能够令行禁止,风清气正的氛围正在形成。但也有一些人不收手、不收敛,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顶风违纪,毫无忌惮。上述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就是典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对中央和省委三令五申禁止的领导干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收受礼金、出入私人会所、借婚丧喜庆敛财、在培训中心和内部食堂搞奢靡享乐等问题,尤其要仔细甄别趋于隐蔽的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