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在有理》贵州新路系列七:生态环保何以提升实效

近日,贵州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禄劲松,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杜树生,贵州大学法学院教授胡卫作客贵州省委网信办打造的《贵在有理》系列理论访谈节目,就法制护航生态环保的贵州实践进行了解读。

《贵在有理》贵州新路系列七:生态环保何以提升实效

来源: 新华网
2020-10-16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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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州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禄劲松,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杜树生,贵州大学法学院教授胡卫作客贵州省委网信办打造的《贵在有理》系列理论访谈节目,就法制护航生态环保的贵州实践进行了解读。

贵州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禄劲松介绍,贵州作为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先行先试的省份,完善了案件集中管辖规定,将全省绿水青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统村落保护等全部纳入环境司法管辖,所有与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自然资源使用等相关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统一交由专门机构审理,即“三合一”审理模式,有效节约司法资源,统一各类案件的裁判尺度。率先建立了“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通过专家证人、专家陪审员参加环境资源审判,切实解决环资案件普遍存在的取证难、认定难、鉴定难等问题,在全国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推动作用。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杜树生表示,贵州2014年在全国率先建立生态环境保护检察专门机构,形成了“打击、防范、保护”三措并举,“刑事、行政、民事”三重保护,“司法、行政、公众”三方联动的“三三三”生态检察贵州样板。今年以来,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需要,探索出了“司法办案+调研分析+立法立规检察建议→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新路子。围绕办理生态环境案件开展类案分析、调研,针对生态环境保护现状特点、监管漏洞及制度缺失等提出对策建议,推动生态环境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打造贵州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升级版。

贵州大学教授胡卫说,贵州在2007年设立全国首家环保法庭,成为中国环境司法专门化的起点。确立以生态修复为中心的恢复性司法理念,以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推动环境司法机制创新,探索符合环境案件特质的程序与实体规则,切实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实效。

《贵在有理》是贵州省委网信办倾力打造的网上理论宣传品牌,将围绕“贵州缩影”、“贵州新路”和“贵州样板”三个主题,从“制度优势、理论创新、治理效能、实践探索”等方面,系统梳理、提炼贵州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书写高质量发展贵州篇章的理论思考和工作经验。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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