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大屯村发展村集体经济实现“一石三鸟”
石阡县龙塘镇大屯村紧紧围绕“建设好党支部、发展好茶产业、联接好利益机制”的工作思路,通过发展茶叶主导产业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既解决村级“无钱办事”难题,又夯实了基层组织建设,同时还有效带动了贫困群众稳定脱贫。
坚持把党支部建在产业链上,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大屯村坚持围绕茶产业建支部。大屯村村民说:要想当大屯村村支两委和监委会干部,首先必须要懂得茶、会抓茶。第一,支部书记是茶产业发展“引领者”。大屯村有发展茶产业的悠久历史,但因为茶产业效益曾长期不明显,老百姓积极性不高。1998年,长期在外务工的周绍军毅然放弃年收入30万元的丰厚薪酬回乡创业,带领大屯村发展茶产业。经过近20年探索,周绍军熟练掌握了茶叶种植、管护、采摘、加工全过程技术,具备了市场拓展、品牌培育营销系统,成为了大屯村茶产业发展的“引领者”。第二,村支两委和监委会人员大都是茶产业发展的“土专家”。村级换届时,坚持优先选任爱茶懂茶愿意发展茶的能人,班子成员大都成为“五员村干部”,即:发动种茶的宣传员、带动种茶的示范员、茶园管理的护林员、茶叶加工的技术员、茶叶销售的营销员。现5名村干部中,4人擅长茶叶种植、管护、加工,1人懂市场经营和企业管理,1人熟悉财务管理,村干部大都是茶产业发展的“土专家”。第三,党员成了茶产业发展的“示范员”。周绍军有一个理念:“思想健康,产业才能健康”。所以,始终严把党员发展入口关,坚持把思想进步、热爱公益事业、乐于奉献的进步青年培养成党员,特别注意发挥党员在发展茶产业中的示范作用。全村50名党员中有43名熟悉茶叶种植、管护,主动承担起引导群众转变观念、支持产业发展、改变不良习惯等重要任务,提高了全村发展茶产业的积极性,部分群众从原来的“要我种茶”转变为“我要种茶”。
建立产业发展利益链接机制,夯实群众脱贫致富基础。实行集体经济合作社(公有制)和兆豐茶叶专业合作社(股份制)村级集体经济“双轨制”,精准联接贫困户。第一,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社(公有制)和兆豐茶叶专业合作社(股份制)同步发展互为补充。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社主要从事工程建设、劳务输出、苗木育植,利益联接全村所有农户;兆豐茶叶专业合作社主要从事茶叶种植加工销售,主要联接以茶园入股的茶农,同时按每年茶叶销售净利润(含茶青枝条销售)20%提取资金,用于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分配收益,实现专业合社对全村贫困户全覆盖。第二,精准联接贫困群众,提高贫困户分红比例。集体经济合作社按“5122”分红模式,即可分配利润(不包含兆豐茶叶专业的收益)的50%用作全村村民分红(含15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10%作为管理人员报酬,20%作为集体经济积累,20%作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分红;兆豐茶叶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收益,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社按“622”的比例进行再次分配,即60%用于全村村民按户分红,20%作为集体经济积累,20%作为全村贫困户分红。另外,兆豐茶叶专业合作社对入股的206户社员进行分红,入股社员中有11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这种分配模式中,用自有茶园入股兆豐茶叶专业合作社的贫困户每年能获得5次分红,没有茶园入股的贫困户能获得4次分红,大大增加了贫困户的经济收入;这种分配模式,既带领全村群众发展产业致富,又体现了对贫困群众的扶持。2017年,大屯村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社可分配收益15.6万元,贫困户户均分红302元;兆豐茶叶专业合作社茶叶总产值超过400万元,茶叶销售净利润(含茶青枝条销售)达60.5万元,提取12.1万元作为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分配收益,贫困户户均分红249元。2017年大屯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分红达551元。第三,全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提升群众生活质量。通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全村群众不仅每户能实现2次直接分红,通过土地流转可以得到土地收益——租金;到合作社务工可以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得到劳动力收益——薪金。比如,兆豐茶叶专业作社采摘清明茶时,7—80岁的人群均可采茶,每人每天可采茶1—1.5斤左右,按80元/斤的收购价计算,每人每天可收入100元左右。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承包的项目能由群众从事的工种,全部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完成。兆豐茶叶专业作社茶叶种植、管护、加工全过程基本由大屯村群众务工完成,按工种不同每天支付70—150元不等的劳动报酬。2017年,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支付报酬37.8万元,其中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务工报酬15.12万元;兆豐茶叶专业合作社共支付务工报酬115.6万元,其中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务工报酬49.56万元。今年有236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务工,其中最多的一人领取务工报酬12000元,最少的领取务工报酬1350元,平均领取务工报酬2100元。
2017年,大屯村人均纯收入达90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纯收入达5830元,比2016年分别增收1468元、2495 元,同比增长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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