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版面截图
为了提升工作效率、便捷服务群众,贵州省清镇市向乡镇部分岗位推行工作时制改革,此项改革面向与民生联系密切的单位。
10月31日,贵州省清镇市委组织部发文称,从11月1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清镇市将用7个月时间,在全市9个乡镇部分岗位推行《清镇市推行乡镇部分岗位连续22天工作时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即每月连续工作22天,然后休息8天。
方案中提及,改革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和更好地服务基层群众生产生活需求,打好服务‘时间差’,确保群众办事有人在、有人管、能管好,真正解决群众特别是‘上班族’上班忙、农民农忙等由于时间关系办事难的问题”。
改革方案需遵循五项原则,即坚持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中心工作不受影响;坚持标准工时制为基础,实行错时延时制,总体上每月上班时间不得低于22天176小时;坚持立足实际改,不搞一刀切;坚持灵活安排与严守工作纪律相结合;提升工作效率、便捷服务群众。
清镇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李政飞表示:“方案只是规定了改革总体精神及原则,具体的由各乡镇灵活制定,并汇总至市里。有的乡镇还向市里反馈了‘11+4’的方案,只要能够更好的服务群众,方案也合理,我们都表示赞同。”
李政飞告诉中国日报记者,参与改革的部门必须有实际需求,比如机关单位中的党政部门,工作相对稳定有规律,则不需要参加改革;而民政和计生等与民生联系密切的服务单位,则有改革需要。
据了解,此项改革并不在上级部门深化改革的“规定动作”之内,属于清镇市结合自身实际做出的改革决定。主要是考虑到以下几种实际情况:一是现行的工作时制不太适应基层工作。特别在农村地区,常规的“朝九晚五”、双休制度在服务老百姓方面出现了不适应。下午5点前,村民一般都在田间或工厂劳动,5点下班后到乡镇办事,往往找不到人;再者,村民周末去乡镇办事,往往只能找到值班人员,其他人找不到。二是乡镇的临时性工作较多,导致乡镇干部“无序加班”。基层工作对干部的要求较高,各种突发、应急情况很多,往往一个电话就被叫去忙半天。所以很多干部说是只有5天工作日,实际是天天在上班。三是很多干部家就安在乡镇,通过灵活的调休,方便干部扎根乡镇工作。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对此评价:“法律法规是否能够成功,首先要看它的目的是否正当,其次实施手段是否有利于办事,过程是否做到精细化管理,最后还要看法律程序是否具有合法性。”
在《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中,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满足此条件的,可以根据需要调整工作时间。贵州清镇市推行的工作时制改革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内并不违法,其改革探索的实效则由相关部门来考核、评估是否可行。
此项改革还在试行阶段,各乡镇正在积极参与和调整中,由清镇市委组织部给出参考意见。
李政飞说:“目前三个乡镇的具体实施方案已见成效,组织部对此表示赞同并鼓励其他乡镇也结合实际情况具体安排。”
(原文见11月9日中国日报旗舰版6版 英文链接:http://www.eguiyang.com.cn/2017-11/07/content_3426626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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